《濰坊市 2018 年度大氣專項檢查方案》的通知
關于環保問題,都是與車橋行業息息相關的事情,我們各大車橋廠家都要根據通知內容進行部署和安排。
為保障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,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、嚴重制約空氣質量改善的突出問題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目標任務
通過開展大氣檢查,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打擊力度,切實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,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任務措施,進一步鞏固藍天保衛戰攻堅成果,促進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。
二、檢查范圍
濰坊市全市范圍。
三、檢查時間
2018 年 5 月 10 日開始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結束。
四、檢查內容
(一)“散亂污”企業及集群綜合整治情況
1、按照“散亂污”企業清理整治清單進行抽查。是否存在“清單”外的“散亂污”企業,或“清單”內未取締、未整改,仍在生產或有近期生產跡象的“散亂污”企業。
2、是否存在“散亂污”企業或集群“死灰復燃”情況。
(二)10 噸及以下小鍋爐淘汰、改造情況
1、對照小鍋爐淘汰清單進行抽查,是否做到“斷水斷電、煙囪倒地、鍋爐移位、清除燃料”。
2、是否存在“清單”外的 1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。
(三)工業企業達標排放情況
重點檢查石化、火電、鋼鐵、化工、水泥、鑄造、建材、鍋爐、炭黑、炭素、巖棉、磚瓦窯、石灰窯、橡膠及制品、印刷等行業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、異味治理情況、治理設施運行情況,自動監測設施運行情況,必要時可安排現場監測。
(四)工業企業揚塵治理情況
檢查工業企業(含供熱企事業單位)內部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,重點是鋼鐵、火電、焦化、鑄造、建材、水泥、商混、鍋爐等行業企業物料(含廢渣)運輸、裝卸、儲存、轉移與輸送以及生產工藝過程等無組織排放情況。
(五)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治理項目
對照治理項目清單現場檢查治理措施落實情況??刹扇‖F場即時檢測方式檢驗 VOCs 泄漏及排放情況。
(六)加油站治理情況
1、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安裝、運行情況,是否按規定安裝在線監測設施。
2、高速公路、國、省道沿線加油站是否銷售車用尿素。
(七)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
1、施工工地揚塵管理情況,檢查是否落實工地周邊圍擋、物料堆放覆蓋、濕法作業、路面硬化、出入車輛清洗、渣土車輛密閉“6 個百分百”。
2、道路揚塵污染情況,城市道路保潔、灑水等措施是否落實到位。
(八)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落實情況
1、是否按照當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,及時發布相應級別預警,啟動應急響應。
2、檢查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項目清單,是否按照預案落實減排措施。
(八)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
2017 年度已完成核發的火電、造紙、鋼鐵、水泥、石化、煉焦、平板玻璃、電鍍、制藥、農藥、氮肥、印染、制革、制糖、有色金屬等15 行業企業是否持證排污、按證排污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市環保局組成 5 個檢查組,每組分別由 1 名局領導帶隊、市環境監察支隊等有關人員參加,市監測站、監控中心按照職責做好相關配合工作。各組要加強對檢查區域督導檢查,遇到重大活動實行駐點檢查。
(二)開展獨立檢查。此次檢查原則上不需屬地環保部門陪同,采取“四不兩直”方式進行現場檢查。各檢查組對照檢查內容要求,嚴查大氣環境違法行為,如發現違法線索,可要求屬地環保部門做好調查取證、執法監測等配合工作。
(三)及時報送、通報信息。各檢查組每周二將檢查情況表
(四)與“啄木鳥行動”銜接。各組現場檢查過程中可以聯系濰坊日報等新聞媒體單位全程參與,對發現的大氣環境違法問題予以曝光。
六、嚴守“八項規定”
檢查中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黨風廉政建設的相關規定,不安排與檢查無關的活動。如檢查期間出現檢查組人員違法違紀違規情況,將移交有關部門嚴肅處理。